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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知!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即将启动

   2019-07-04 教育部高教司851
核心提示:近日,教育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和《教育部关
 近日,教育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数量

2019年度开展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26个类别,认定计划为305项,详见《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

二、申报与推荐

(一)申报单位

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单位是普通本科高校及军队本科高校。

(二)申报材料

1. 《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

2. 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项目简介与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文档可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以下简称“工作网”)下载。

(三)申报程序

普通本科高校将盖章后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存储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报送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军队本科高校将上述材料直报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教育司(局)。申报时间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军队本科高校主管部门确定。

(四)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2. 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 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 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5. 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6. 项目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建议学校进行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7. 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 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可在“工作网”下载)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五)推荐单位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推荐单位,负责所在省级区域范围内申报单位的推荐工作;军队本科高校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教育司(局)负责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工作网”进行本省项目申报并开展评价和推荐工作,“工作网”可为此提供平台支持与技术服务,请有需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9年7月25日前联系“工作网”。

(六)推荐数量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认定学科专业分类范围内,按照《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省推荐计划表》(附件3)提出推荐意见,并具函报送推荐项目。军队本科高校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教育司(局)按计划推荐项目。

(七)推荐材料

1. 《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2. 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表》、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

(八)推荐程序

1. 确定工作联系人。请推荐单位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发送至wangfan@moe.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省、自治区或直辖市)-附件标题。

2. 获取工作账户,完成网络推荐。为保证认定工作的高效、有序、公开,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实行网络推荐。请工作联系人按照推荐意见,通过“工作网”完成在线推荐工作。“工作网”将于2019年8月15日发送账户信息至工作联系人电子邮箱。

3. 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存储介质。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表》和电子文件(尽量用一个存储介质)一并邮寄至“工作网”,网上申报与推荐工作同期完成。逾期推荐不予受理。

三、评价与认定

(一)申报材料公示

1. 申报单位在确定拟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前,需在校内进行公示,并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

2. 我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开接受高校和社会的监督。申报材料公示期间,若发现并查实申报材料存在信息、数据等造假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实验教学项目的本次认定资格,并对相应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今后的申报推荐行为进行适当限制。

(二)综合评价认定

我部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公示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核心要素仿真度、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充分考虑网络用户的评价,提出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议名单。

四、认定后管理

对认定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高校须贯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持续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56号)的要求,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要将“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纳入“十三五”期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支持。军队和地方所属高校也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支持。

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

分类

计划认定

对应专业

法学类

10

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

5

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学类

5

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华文教育、教育康复学、卫生教育、认知科学与技术

体育学类

10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智能体育工程、体育旅游

文学类

20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中国语言与文化、手语翻译、桑戈语、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菲律宾语、语言学、塔玛齐格特语、爪哇语、旁遮普语、梵语巴利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蒙古语、僧伽罗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来语、越南语、豪萨语、斯瓦希里语、阿尔巴尼亚语、保加利亚语、波兰语、捷克语、斯洛伐克语、罗马尼亚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塞尔维亚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世界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克罗地亚语、荷兰语、芬兰语、乌克兰语、挪威语、丹麦语、冰岛语、爱尔兰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斯洛文尼亚语、爱沙尼亚语、马耳他语、哈萨克语、乌兹别克语、祖鲁语、拉丁语、翻译、商务英语、阿姆哈拉语、吉尔吉斯语、索马里语、土库曼语、加泰罗尼亚语、约鲁巴语、亚美尼亚语、马达加斯加语、格鲁吉亚语、阿塞拜疆语、阿非利卡语、马其顿语、塔吉克语、茨瓦纳语、恩德贝莱语、科摩罗语、克里奥尔语、绍纳语、提格雷尼亚语、白俄罗斯语、毛利语、汤加语、萨摩亚语、库尔德语、比斯拉马语、达里语、德顿语、迪维希语、斐济语、库克群岛毛利语、隆迪语、卢森堡语、卢旺达语、纽埃语、皮金语、切瓦语、塞苏陀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时尚传播、国际新闻与传播

历史学类

10

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文化遗产

物理学类

10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声学、系统科学与工程

化学类

10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

电气类

1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机电器智能化、电缆工程

土木类

10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铁道工程、智能建造、土木、水利与海洋工程

矿业类

10

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航空航天类

5

航空航天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兵器类

10

武器系统与工程、武器发射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装甲车辆工程、信息对抗技术

农业工程类

10

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工程

林业工程类

10

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家具设计与工程

建筑类

10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

植物类

15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烟草、应用生物科学、农艺教育、园艺教育、经济林、林学、园林、森林保护、草业科学

动物类

15

动物科学、蚕学、蜂学、经济动物学、马业科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实验动物学、中兽医学、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10

农业资源与环境、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基础医学类

20

基础医学、生物医学、生物医学科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5

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妇幼保健医学、卫生监督、全球健康学

中医类

10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壮医学、哈医学、傣医学、回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

法医学类

5

法医学

医学技术类

5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智能医学工程

经济管理类

40

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劳动经济学、经济工程、数字经济、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精算学、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保密管理、邮政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程审计、计算金融、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劳动关系、体育经济与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零售业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海关管理、交通管理、海事管理、公共关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海警后勤管理、医疗产品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工业工程、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艺术学类

25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

合计

305

 
标签: 教育部高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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