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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开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首张罚单

   2021-07-07 贺州日报858
核心提示: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依法进行备案,我们对此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近日,贺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在双随机执法督查中,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依法进行备案,我们对此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近日,贺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在“双随机”执法督查中,对贺州市某医院作出警告行政处罚。这是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以来,贺州市第一起针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
图为执法督查现场。

  5月13日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等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部署和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贺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2021年“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双随机’监督抽查的方式体现出监督抽查的随机性、公平性。”贺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钟雪日介绍,被抽中的单位、机构分布三县两区,包括医院、诊所、口腔医院等类别不同的单位、机构。这种方式打破了以往“分组分工”“区域负责”的监管常规,有效避免了执法检查中可能发生的人情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执法的公平公正。

  目前,贺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等监督执法工作已全面铺开,其中,血液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进度已100%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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