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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批准筹建16家省重点实验室

   2023-01-03 2235
核心提示:关于批准建设山东省新一代半导体技术与系统等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各有关市科技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科技创
 关于批准建设山东省新一代半导体技术与系统等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山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年)》(鲁科字〔2020〕110号)《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鲁科字〔2020〕113号)《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7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批准建设山东省新一代半导体技术与系统等16家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认真制定《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明确具体措施、阶段性目标任务和违约责任。于2023年3月22日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http://cloud.sdstc.gov.cn/)填报《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PDF格式)。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要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精准凝练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要持之以恒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学科建设、解决行业和产业“卡脖子”问题提供支撑;要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团队创新水平;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完善省重点实验室理事会(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等管理架构,为省重点实验室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加大各类创新资源投入,为省重点实验室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省重点实验室筹建期为3年。筹建期间可以“山东省xxx重点实验室(筹)”名义开展工作。筹建期满,省科技厅将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认定为省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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