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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体系方案》解读

   2023-12-28 1004
核心提示: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了《重组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体系方案》(以下简称《重组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内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了《重组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体系方案》(以下简称《重组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内容,对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
  《重组方案》提出的目标是: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优化重组省重点实验室体系任务,解决现有省重点实验室“小散弱”“多杂滥”的问题,稳定数量,提升质量,做大做强,加快推动形成产学研融通发展、学科交叉融合、结构类型优化的省重点实验室新布局,实现科技、教育和人才一体化发展,以高标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带动高质量科研攻关、高水平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发挥省重点实验室支撑引领作用。
  《重组方案》明确了省重点实验室的定位使命: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为重点,做本领域特色鲜明、优势显著的科技“特长生”,成为承担省重大重点科研任务的主要力量,建设以国家实验室山西基地、在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为引领,以省实验室为标杆,以省重点实验室为主体,以厅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行业部门重点实验室为补充,层级多样、品类完整的全省实验室体系。
  我省对省重点实验室实施分类管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侧重于获取新原理、新知识、新方法,为提升未来核心竞争力和重大技术创新活动提供科学支撑,提升学科学术影响力;前沿技术研究类侧重于未来技术更新换代和新兴产业发展中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的前沿引领技术攻关,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厅市共建类侧重于推动转型综改试验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等重大战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完善领域布局。省重点实验室要围绕省重点产业发展和学科发展前沿,着力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系统涵盖数理信息、材料科学、化学化工、工程制造、生物农学、资源环境、医药科学等领域,优先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先进储能、生物育种、新药创制、生态环境、安全应急等全省发展急需的方向布局,突出布局建设的“唯一性”和“首位度”,促进学科与技术交叉融合。
  《重组方案》提出,要通过充实、调整、整合、撤销、新建等“五个一批”方式对现有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优化,严格省重点实验室重组标准和建设要求,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建设省重点实验室,通过联合共建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
  ——充实提升一批战略需求导向突出、长期运行良好、作出重大贡献的省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充实研究队伍,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建设水平,择优建设省实验室;纳入省实验室的省重点实验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保留省重点实验室牌子。
  ——调整优化一批原始创新和产学研融通能力不强、研究方向宽泛或过窄、研究领域布局不合理、创新人才团队缺乏、组织保障和管理不到位等不适应发展要求的省重点实验室。
  ——整合强化一批研究方向密切相关(重复、相近)、科研人员(仪器设备、科研场地)重叠交叉的省重点实验室。
  ——撤销一批规模体量小、研究力量弱化、长期未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建设绩效差、考核评估不合格、不符合新定位新要求的省重点实验室。
  ——新建一批尚未布局、布局不足、省内急需领域的省重点实验室。
  《重组方案》提出,采用边重组边建设、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方式开展重组工作。科学合理谋划产业学科领域布局方向,成熟一个领域,重组一个领域。2023年年底前,优先在应用性较强、我省发展急需的领域开展试点,打造标杆省重点实验室,总结经验形成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基本模式。2024年年底前,在建设数量较多、特色优势明显的领域开展优化重组,巩固重组成果。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形成布局合理、完善定型的省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期间,省重点实验室边建设发展,边整合资源,达到重组要求的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标准后通过验收。不能完全满足省重点实验室重组要求,但在某领域创新优势突出或发展急需的,可按程序列为省重点实验室筹建对象予以培育。
  《重组方案》重在创新管理上做文章,提出建立运行管理、多元投入、人才激励、任务承担、资源配置、评价考核、开放共享等“七个创新”机制,对现有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优化重组和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融通发展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我省将健全省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制,赋予管理自主权,鼓励引导省重点实验室实现实体化运行。要增强省重点实验室自身“造血”能力,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扩大竞争性经费规模,通过市场化模式吸引各类投入主体参与,积极吸纳企业、基金、社会捐赠等社会经费投入,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收益,落实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形成多元化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格局,加强物质条件保障。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协同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免责机制,对不同类型人员采取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切实破除“四唯”,以创新价值和贡献产出确定薪酬待遇,通过提高薪酬待遇、承担攻关任务、加强学习培训、奖励成果转化等有效措施,加大人才团队激励力度,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大力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形成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人才团队。探索建立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直接委托省重点实验室承担机制,由省重点实验室牵头组织省内外相关领域的科研力量,开展协同攻关。改革省重点实验室评价和激励机制,坚持定期评估和分类考核制度,完善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的经费管理政策,将承担完成国家及省重大科技任务、科学贡献、人才培养和创新效能、健全人员分类管理与激励机制等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指标,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坚持绩效导向,加大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力度,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强化省重点实验室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交流协作,发挥省重点实验室联盟作用,开展融通创新和联合攻关,打造创新共同体。
  《重组方案》强调,要把“好钢用到刀刃上”,严格省重点实验室重组标准和建设要求,突出重大需求和问题导向,加快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结合、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切实打造体现战略意志、服务发展需求、代表山西水平的优势科技力量,以高标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带动高质量科研攻关、高水平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更好支撑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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